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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摘分享:當野馬遇見馴師—修心與慈觀

思眾皆有恩

By 丘揚創巴仁波切,from book 當野馬遇見馴師—修心與慈觀

這句口訣也跟世俗諦有關,亦即沒有這個世界,我們就無法證悟,沒有修行的旅程。拒絕世界,我們也就會拒絕根基和修道。我們種種的過去和一切煩惱,在某方面都跟他人有關。基本上,我們所有的經驗都以他人為基礎。只要我們有修行的心,明白自己正走在修行道上,每個看似障礙的小細節,就會變成修行道的重要部分。沒有它們,我們完全不可能證得什麼,我們沒有回饋,沒有修持的所緣境,完全沒有。

因此就某方面而言,我們周遭世界發生的所有事情、所有煩惱和問題,都是重要的。沒有他人,我們無法證悟;事實上,我們甚至無法走在修行道上。換言之,可以說靜坐時如果外面沒有噪音,我們就無法開展正念。如果身體沒有疼痛,我們就無法念念分明,無法真正禪修。如果一切都像水母般柔軟,就沒什麼好修了,一切都會是一片空白。我們的心靈因為周圍的起起伏伏而充實富裕。因此,我們可以坐下來禪修。我們有了依據—鼓勵、氣餒等等,這一切都跟修行道有關。


此教法所談的,其實是把自己的血和肉給予他人。就像是「如果你要的話,就把我帶走,利用我,綁架我,控制我。繼續啊,動手啊。把我帶走。我隨時為你效勞。你在我身上彈跳也好、排泄也行,或把我碎屍萬段都可以。沒有你的幫忙,我的修行旅程就完全沒戲唱了。」那種心態是非常非常有力量的。事實上,噶當派上師朗日塘巴有一句話很有趣:「我明白所有過失都屬於我的,所有福德都屬於他人的,因此除了自己之外,我實在不能責怪他人。」

有一句話,大家能背起來是很好的。在西藏,我們習慣把它黏在門把等東西之上。這句話是:「利益和成就都給他人,損失和挫折全給自己。」如果你誤解這句話,它聽起來就會非常自虐。尤其是天主教一般認為,把眾咎都怪到自己頭上,是罪的終極概念。但在這裡,我們不是在談原罪或我們犯了什麼大錯,而是如實看待一切。我們所指的利益和成就,是一切鼓舞我們修行的事情—那是世界創造的;但同時,我們也一直充滿「損失和挫折」—那是我們的。我們不應為此而悶悶不樂,而應該引以為傲。我們終於成為真正無畏的人了;利益是他人的,損失是自己的。那真是太美妙了!當我們一早起來,還感到相當虛弱時,可能不覺得那樣很棒。但根本上來說,那是真的很棒。

這幾句話並非基於罪惡或懲罰,如猶太人「唉,真糟糕!」(oy vey)的概念。但很多我們容易怪罪他人的事情,其實是我們自己做的,要不然我們就不會陷入困境了。為何他人都平安無事,而我們卻麻煩一堆?是什麼原因造成的?一定是我們出了什麼狀況,一定是這樣的。我們可以寫下案情、聘請律師,以便證明自己是對的、他人是錯的,但那樣也很麻煩。那裡面全是苦惱、問題,而且不可能證明我們的無辜。無論如何,為證悟而聘請律師一點也不合乎修行規矩,佛陀也沒有律師啊。

一但我們把眾咎歸於一,這句「思眾皆有恩」的口訣就會自動跟進。如果他人不存在,我們就沒有困擾,也就不能把錯歸在自己頭上。一切有情眾生、所有世人,或是大部分人在處理「我自己」方面都有問題。沒有他人,我們完全沒有機會超越自我。因此,這句口訣是要我們心存感恩,因為他人給我們巨大無比的障礙,甚至是威脅或挑戰。重點是要感恩。沒有他們,我們完全無法修行。

修行跟處理煩惱有關。但如果沒有煩惱的所緣,心就不會升起任何煩惱。因此我們應感恩這些人。他們其實是把我們推上修行道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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